未检风采
安徽蚌埠:“春泥”化“沃土”,检察护“新苗” | 民主与法制时报
时间:2023-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8月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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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泥”化“沃土” 检察护“新苗”

安徽省蚌埠市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色“名片”

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以听证会的方式开展“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并邀请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代表参加。

受访单位/供图

今年6月,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军涛得知一件“比自己考上大学还高兴的事情”——该院办理的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小雨(化名)考上大学了。

这位已经从事检察工作30余年的“老检察”,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体会是“有一点苦,也有一点甜”。看到像小雨一样的迷途少年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就是其中的“一点甜”。

龙子湖区检察院从2005年起承担蚌埠市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集中管辖职责,2016年7月,蚌埠市辖3个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实现蚌埠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集中管辖。18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渐打造出一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色“名片”。

化作“春泥”更“护花”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和模式,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未检品牌。为了更专业、更有效地履行未检职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工作质效,利用集中管辖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天然优势”,2020年4月,取古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之意,“春泥工作室”在龙子湖区检察院正式挂牌,“春泥”未检品牌应运而生。

“‘春泥’寓意以诚之心感化挽救,以爱之名护航成长,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也是‘小树苗’,我们希望能化作‘春泥’护花,成为滋养‘小树苗’健康成长的检察‘沃土’。”刘军涛介绍。

龙子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个部门的组成人员有一个延续多年的特点——6名成员全部是女性。“女性的心思更细腻,更有亲和力,从事未检工作具有天然的优势。”龙子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方说。

刘军涛告诉记者,该院“春泥”未检品牌最大的特色是建立了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将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以家庭保护为例,2021年6月,龙子湖区检察院受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是因为父母及实际监护人监护缺位,使得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针对上述情况,2021年7月,该院向受害儿童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引导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将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职责落到实处。这也是蚌埠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春泥”未检品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有广度,还有深度。小雨就是这样的案例。2021年8月,小雨网购无磁卡并改造成食堂饭卡售卖给同学,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龙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雨学习成绩优异,但家庭贫困,父亲听力残疾,母亲在小雨年幼时离家出走,多年来家中仅父子俩相依为命。因生活困难,当时正在读高一的小雨为了补贴生活费而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归案后,小雨的父亲四处筹钱赔偿了食堂损失,获得食堂负责人的谅解。龙子湖区检察院经综合考虑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决定对小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经过相应的监督考察期后,最终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接下来的近两年中,该院持续跟踪回访小雨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检察机关的持续关注让小雨感受到温暖,重拾生活动力。“他们在生活中不断帮助我、激励我,让我在学习时非常有动力,我能取得现在的成绩有他们的功劳。因为他们的帮助,改变了我的人生。”小雨说。

像小雨一样“改变人生”的未成年人还有很多。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龙子湖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始终保持在27%以上,共帮助90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大学生志愿者成为“助苗人”

今年20岁的金欢是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2021年10月,当时还在读大二的金欢争取到一次“难得”的社会实践机会,成为龙子湖区检察院的帮教志愿者,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监督考察帮教。她和学长学姐一样,称自己是“助苗人”。

这项制度是龙子湖区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举措之一。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从心理、生活等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引导他们走出犯罪阴影、无痕回归社会,2019年11月,龙子湖区检察院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帮教新措施。

据了解,参与这项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主要从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在校大学生中选拔而出,开展帮教前,龙子湖区检察院会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附条件不起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帮教措施和心理常识。这些大学生志愿者主要负责对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内进行学习、生活、心理方面的跟进和疏导。

“大学生与涉罪未成年人年龄相近,相对于家长、老师、检察官,他们有更多共同语言,交流起来更加具有亲和力,帮教时更容易找到切入点。尤其是经过选拔的优秀法学院大学生,本身就给涉罪未成年人树立了榜样,能更好地引领未成年人走上正道。”刘军涛说。

金欢参与帮扶的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与她仅相差一岁,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小明通过朋友介绍参与引流诈骗而误入歧途。

这是金欢第一次接触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参与帮扶的过程中,金欢也在学校同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使她在课程之外通过实践的方式更深刻地了解这项制度。

为期6个月的帮扶期间,金欢与小明保持线上联系,除了及时解答小明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之外,还引导他寻找自己的兴趣爱好,丰富业余生活。通过沟通交流,金欢看到小明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能够认识到自己之前行为的错误,决定改过自新。

去年4月,为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结束后,龙子湖区检察院对小明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我的第一个司法实践经历,也是法学学习过程中一个很自豪的经历。这次帮扶机会让我将法律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对被帮扶对象来说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金欢说。

让强制报告在出租车行业“落地生根”

2年前,一起本可避免的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引起检察官们的思考。

2021年1月,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被同校多名女生欺凌并拖拽至出租车上,在车内遭到殴打、恐吓。在此过程中,小丽曾请求出租车驾驶员报警,但出于不想惹事的心理,除了口头制止外,这名出租车驾驶员并没有采取更有力的阻止措施。随后,小丽被带到当地一家宾馆的房间内,受到长时间的殴打,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

“小丽向出租车驾驶员求助和被殴打受伤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如果当时出租车驾驶员能够及时报警或者及时报告,这起伤害案件可能不会发生。”王方介绍。

2022年4月,针对出租车驾驶员对未成年人犯罪线索未及时报告问题,龙子湖区检察院向蚌埠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检察建议,推动交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强制报告宣讲,建立出租汽车等从业者报案激励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公共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

“出租车司机等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者能够在学校周边、商业区等特定场所接触到未成年人,容易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线索,是未成年人保护网中很重要的一环。”刘军涛说。

为了提高出租车司机的强制报告意识和能力,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2022年6月1日,龙子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解读会,向50余名出租车司机代表讲解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概念、报告主体、报告内容、奖惩机制以及如何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3月,为了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呼吁全社会共同担负责任,使涉未成年人案件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挽救,减少未成年人遭受伤害的可能性,龙子湖区检察院以上述校园欺凌真实案件改编创作的法治微电影《春泥》正式首映。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与现实中小丽的遭遇不同的是,微电影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因为出租车驾驶员的及时报警和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

“实际上这是在表达我们的一个美好愿望,我们希望这部微电影能树立一个典范,鼓励更多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者从‘旁观者’成为‘发现者’‘报告者’,在充分认识强制报告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基础上,在工作中履行强制报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刘军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