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故事
疫情中,检察官为“少年的她”召开远程听证会
时间:2022-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用这样特殊的方式,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为实现自己舞蹈老师的梦想而努力。”在听证会视频的另一端,小丽真诚地说道。 

  办案过程 

  小丽(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性格叛逆、家长失职、结交不良朋友是小丽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随后即对小丽及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家长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小丽也认识到叛逆给自身带来的严重后果。目前,小丽已随父母迁居至北京生活,远离了原先的不良社交圈,做兼职、学舞蹈,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老师,并且积极参加当地“爱心助残”公益活动等。 

  鸠江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及案发后小丽及其父母的表现,拟对小丽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不公开听证 

  由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鸠江区检察院主动联系小丽现住地的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邀请协助对小丽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听证,并获得了该院的支持。 

   

  4月11日上午,鸠江院首次利用互联网视频连线“零接触”的方式,就该案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线上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三检察部主任蒋林主持,邀请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涉罪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 

  承办检察官蒋林介绍了案件事实、从轻减轻情节、社会调查、帮教条件等情况,系统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小丽在视频另一端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悔意,表示以后要在新的环境下开启新的生活方式,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而奋斗;监护人则反思了自身监护的不足,表示今后要担负起对孩子的教养责任。 

  听证员结合承办人汇报、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和所具备的异地帮教条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名未成年人作出的处理决定。 

  最后,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监管失责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跨省异地协作帮教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小丽现住地的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沟通协商,双方就小丽的帮教问题达成共识。 

  帮教考察期间,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将委托专业帮教组织,为小丽量身定制包括心理辅导、知识学习、法治教育、公益活动等一系列适合其身心发展的帮教方案,并由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及时通报帮教考察信息,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让小丽重启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