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故事
芜湖鸠江:守护未成年人网络晴空
时间:2024-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6月18日《安徽法治报》2版

原标题

鸠江检察守护未成年人网络晴空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乐玥

未成年人是不折不扣的“网络原住民”,互联网犹如一把“双刃剑”,给未成年人了解世界提供了便捷,同样也使得未成年人暴露在各种危机和风险中。近年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防、惩、治、护”贯通融合发力,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网络晴空”。

预为先 让法治种子入心田

“我以为只是帮助建立QQ群的兼职行为,只要没有实施诈骗,就不会有事。” 2021年开始,高中学生小张(化名)通过冒充社区工作者、快递员等方式,组建兼职QQ群,并将群交给上家获取报酬,本以为是一条“发家致富”的捷径,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

源头预防胜过事后补救。未成年人由于心智还不够成熟、缺乏必要的网络防护知识等,容易落入网络安全“陷阱”。对此,鸠江区检察院立足“沐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把握好法治教育这个首要环节,组建“沐新普法宣讲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普法直播、线下宣讲20余场,制作预防网络沉迷、网络违法犯罪、网络自我保护等系列普法视频、网课60余个,“兼职需谨慎,莫做工具人”“注意!隔空猥亵也是性侵”等作品广受好评。

“我希望妈妈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我,这样我就不会经常想着上网玩游戏了。”10岁的小倪(化名)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时,给妈妈写下了这样的心里话。家庭教育在保护未成年人安全“触网”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鸠江区检察院牵头在全市建立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基地,相继开展“拥抱小刺猬”“法护成长、共育未来”等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为80余名家长和孩子架起沟通桥梁,实现爱的双向奔赴。同时督促父母切实担负起言传身教的教化责任,“沐新·家”工作法在全区推广。

严惩处 对“网络大灰狼”零容忍

14岁的小婷(化名)是一起网络猥亵案的被害人。“一开始我以为只是网上聊聊天,没想到后来他利用我们的聊天记录威胁我,要求我拍摄隐私部位的照片给他,如果我不答应他就要把我的照片发给我的家人和朋友。”面对小婷的哭诉,办案检察官内心震动。面对网络猥亵犯罪,鸠江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通讯工具、网络存储账号等进行详细摸排、取证固证,从最初的1名被害人逐步摸排增加至11名被害人,认定情节恶劣,提出从重量刑建议,获得法院支持。

吴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网络空间中的不雅视频和照片对小婷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为此,鸠江区检察院与网络公司、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会议,就如何完善网络违法信息举报、健全预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侵害线索移送等问题开展工作会商,督促互联网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把好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第一道关口,同步销毁不雅照片、视频,并永久封停吴某某的所有犯罪账号,让受害未成年人“安心”回归正轨。该案件在2023年8月入选“安徽省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

强关护 帮助“折翼”少年重新启航

为购买心爱的电脑,高中学生小飞(化名)在网上发布虚假出售手机的广告,先后骗取9200元。高考前一个月,小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小飞家属退还了所有赃款。

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小飞虽符合起诉条件,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小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过表现,并取得被害人原谅,基于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小飞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此后,小飞考入南京市某大学。为更好帮助小飞回归社会,鸠江区检察院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协作优势,与南京市某区检察机关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考察帮教,打造量身定制的帮教和指导措施,并时刻关注小飞的表现。考察期的6个月内小飞表现良好,鸠江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小飞已正常回归校园生活。该案被收入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鸠江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做好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后半篇文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修复,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评估、心理治疗,通过电话沟通、家庭走访、陪同就诊、检校合作等方式持续跟踪回访,尤其针对家庭困难、因案返贫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