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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发出安庆首个《督促监护令》 保护未成年人,监护不能缺位!
时间:2021-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1日,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发出该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一名被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5月,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被害人13周岁,其父母因忙于生计长期在外省务工,将被害人交由年事已高的奶奶照顾。父母的监护缺失、实际监护人的监护缺位,让孩子缺乏辨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结交了一些校外人员,过早脱离了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也给了坏人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情况,为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决定对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出被害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监护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安全教育,对孩子不良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督促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为进一步将工作做实做细,《督促监护令》送达现场,宜秀区检察院邀请了该区妇联代表、社工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共同见证,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对被害人的监管、监护及心理疏导进行了交流。 
  “我会认真反思自己之前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今后会更多地关爱孩子的身心发展,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监护人吴某某当场表示。 
  下一步,宜秀区检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牵头成立专门考察小组,委托司法社工介入,共同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进行跟踪督促,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并作出合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