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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为家长答疑,检察官带您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
时间:2022-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3月底,随着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警钟再次敲响,全市中小学生又开始了居家线上学习生活。这不仅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学习压力,还让家长面临更多管理孩子学习的难题。如何面对压力,做好心理防护,及时应对网课带来的变化及焦虑,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蓝·天使”法治工作团队的检察官们用最专业知识为各位爸爸妈妈们答疑解惑,共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倾情守护孩子成长之路。 

  家庭是孩子社会化的基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至此开启了“依法带娃”新时代。 

  小红:妈妈总是看我的日记,我都说了这是我的隐私。妈妈却说小孩子能有什么隐私,她就是怕我在外面学坏了。 

  蓝蓝: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家长们,充分的尊重和沟通,是最有效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方式。合上孩子的日记本,来一次愉快的家庭“茶话会”吧。 

  小明:每次写作业,爸爸妈妈就会狂吼,考差了,免不了一顿挨揍。我爸告诉我说,他从小也是被打大的,孩子不打不成器。哎,我该怎么办? 

  蓝蓝: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家长们,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棍棒教育只会教会孩子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一起努力,耐心、理性平和地带孩子去认识这个世界吧。 

  小红:我的妈妈给我报了奥数、绘画、英语、书法等等,她说不能让我输在起跑线上。可是我真的好累哦,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些课程。 

  蓝蓝: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家长们,兴趣可以引导孩子提高自主学习意识,“双减”之下,千万别让沉重的负担挤占孩子本该拥有的快乐童年。 

  家长:我们那么忙,孩子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就该学校和老师管。我们能力有限。 

  蓝蓝: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此外,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家长们,家庭不止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更不是学校老师的助理,要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接下来,“蓝·天使”检察工作室将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以更优检察职能规范家庭责任,助力家庭教育不再缺位,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充满爱的家庭氛围中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