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活动
池州石台:小案大温情,高墙外孩子的监护问题解决了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办好,才能守住民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2022年1月,池州市石台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老王(化名)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检察机关提出了拘役三个月的量刑建议。但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老王因担心自己一旦被判处了实刑,其在校读书的儿子小王(化名)将无人照料,故迟迟不肯签署具结书。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在向老王释法说理的同时,也将小王的监护问题作为一件“大事”记在了心上。  

  为保障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被羁押人员思想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3月,石台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小王符合帮扶情形。因此,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动与民政部门、村委会对接,帮助提前安排好在老王服刑期间小王由其奶奶照顾。最终,老王内心的顾虑得以消除,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经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支持、采纳。 

  老王服刑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入户走访,了解关心小王的生活、学习和思想状况。检察官鼓励叮嘱小王一定要遵纪守法,发奋学习,懂得保护自己,遇到任何困难要学会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去面对,努力成为正能量的向上少年。同时向小王赠送了生活、学习用品,告知其遇到问题及时向民政部门或者检察机关反映,温暖励志的言语使小王真切感受到了检察关怀。 

  临近农历新年,检察官了解到小王奶奶生病,无法继续照料孩子生活起居。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迅速与村委会对接,联系了小王的伯伯进行照料,确保小王能正常生活学习。经与民政部门对接,了解到老王的家庭情况符合救助政策,检察官与民政部门共同前往老王家,向老王的亲属发放了慰问金和补助金。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询问小王还有其他困难和需求。小王表示,春节即将来临,希望能见见父亲。了解小王诉求后,检察官与看守所联系,履行合法程序后,小王如愿见到其父亲,表达了自己的思念之情,老王叮嘱孩子一定要遵守法律,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并表示自己会认真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安心改造。 

  2022年5月7日,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门再次来到老王家中,对服刑结束的老王开展案件回访,老王和母亲脸上洋溢着笑容,老人家还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目前,老王母亲身体已经康复,小王心理未受影响,能正常生活学习,检察官鼓励老王积极回归社会,承担家庭责任,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检察机关的贴心关怀让我们从心底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我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走正道,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老王诚恳地说。 

  该案是石台县检察院能动履职,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共同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又一生动写照。未成年人保护是“家事”,更是“国事”,检察机关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持续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