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护雏”公益救助项目系全省首个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公益救助项目,旨在救助因案返贫致困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具体来说,该公益救助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01
专项对口救助
明确救助范围,将四类刑事案件中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确定为救助对象,并且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制定了兜底性条款,规定其他因案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申请救助。
02
资金来源广泛
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筹资模式,救助款物来自宿州市“博爱在江淮”社会救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等,其中爱心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捐款后,市红十字会将向捐款人开具捐赠票据,爱心企业可凭捐赠票据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对于捐赠金额较大的捐款人,还将举行捐赠仪式,由宿州市红十字会与市检察院共同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纪念牌。
03
救助流程简化
为减轻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负担,项目将救助流程简化为“一张表格、三个步骤”,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填写《求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各县(区)救助办公室进行初审,报市项目委员会评审和公示后,市红十字会直接联系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款物发放。而且贫困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申请《宿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加以解决。
“燕护雏”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公益救助项目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宿州市红十字会的首次携手,发挥出红十字会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拓展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宿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扩大“燕护雏”未检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外部资源投入未检工作,借助专业力量,在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与治疗、社会调查、重返校园、生活安置等领域持续开拓创新,既着眼于当前困难,又考虑未来成长需要,坚持经济救助和其他救助方式并重,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