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21日《安徽法制报》头版

原标题

药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

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石慧 段瑾如

12月15日,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单位、媒体记者、药企及全省检察机关代表近70人旁听。

今年8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未成年人滥用某处方药的问题。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7月12日晚8时许,淮南市某药品零售企业在未见处方的情况下,违规向未成年人张某某等人售卖了4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15mg*24粒),造成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物,诱发刑事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该处方药服用一定剂量会产生类似吸食毒品的效果,形成依赖后必须专门戒除才能除瘾,危害巨大。”承办检察官介绍,这一在临床上有显著疗效的止咳药物,在生活中却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潘集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查处涉案企业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药物滥用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检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68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1条,立案53件,其中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18件,“案”“治”并重,有效杜绝了药品流通领域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件的发生。

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时对涉案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月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琨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宣读了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指出被告淮南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应就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庭审中,被告当庭反省自身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消除影响,承担印制1251份安全用药相关宣传资料费用5004元,承担向潘集区手机用户发送未成年人合理用药宣传短信费用16362.22元;就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后,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组织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条线工作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庭审观摩体会、未检综合履职工作的疑难问题及未检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会议明确,要以“我管”促“都管”、以“主动”促“联动”、以“保护”促“发展”的理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办理一个司法案件,堵住一个治理漏洞,规范一个行业发展,融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方位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