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指出,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同时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家暴是犯罪,遭遇家暴,我们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及时维权。
11月18日,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安徽省马鞍市当涂县检察院“检·护航”未检工作室在东城水岸广场开展“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读本、拉设宣传横幅等形式,为群众现场讲解家庭暴力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呼吁广大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在家庭暴力发生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敢于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