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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史⑭】第一任由人民代表选出的检察长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是共和国第一个由人民代表选出的检察长,也是共和国第二任检察长 

  在政治运动此起彼伏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张鼎丞连任三届检察长,其间的风雨历程深深地镌刻在了共和国的记忆中。 

  张鼎丞( 1898-1981),福建永定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担任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1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土地部长。1932年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区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曾担任福建省委书记兼政府主席、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54年9月、1959年4月、1965年1月连续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党组书记。中共第七、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共和国历任检察长中,张鼎丞任职最久,连任三届。这位老人经历了新中国检察事业最曲折坎坷的一段路程。  

  “少奇同志,我水平有限,对检察工作又没有经验,恐怕难以担此重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邓小平看望因患肝炎住院的张鼎丞,张得知中央拟提名自己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立即回家给刘少奇打电话。  

  “鼎丞同志,党中央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检察工作很重要,要由有威望、有经验的同志来加强领导。党让你干,你就能干得了。你就别推辞啦。”电话那头,传来刘少奇爽朗的笑声。  

  “既然党和组织信任我,那我就听从组织的安排吧。”建立检察机构,充实检察人员,成了张鼎丞上任之初的首要任务。  

  不幸的是,1955年11月28日,常年超负荷工作的张鼎丞肝炎又犯了,血压也升高了。他向中央提出到广东休息一两个月,得到批准。  

  虽然沿途天气越来越暖,南方湿润的气息越来越浓,但张鼎丞并没有心情理会。他利用这个机会,调查了沿途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上海、浙江、广东等9个省、市的检察工作,并听取了安徽、福建两个省院的工作汇报。  

  一些省份存在的错捕、错判现象让张鼎丞的心情陡然沉重起来。  

  他没有“遮家丑”。1956年2月28日,他将调查情况汇总起来,给彭真、董必武、罗瑞卿写了报告,直陈“镇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必须在各地党委领导下,由公检法三家组织力量对已处理的案件有重点地进行复查。  

  他的意见受到中央重视。司法部门先后下发几个通知,督促各地复查纠正了一批错案。  

  1957年反右运动后,人民检察告别了短暂的黄金时期,进入风雨飘摇的波折期。  

  1959年,张鼎丞第二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连绵起伏的政治运动让张鼎丞疲惫不堪,保护部分干部免受打击又不能如愿,张鼎丞拟好了辞职书,但由于时机不对,只好作罢。1964年,66岁的张鼎丞第三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68年,得知中央决定撤销检察机关后,他看着屋外灰蒙蒙的天,不禁为检察事业的命运多舛,为新中国的行路崎岖,在心里暗暗哭泣。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三部宪法,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在黑暗中沉寂了10年之久的检察机关,终于拨开乌云重见天日。在新宪法表决通过的那一刻,张鼎丞眼含热泪,拼命鼓掌。而这时的张鼎丞因为在“文革”中备受折磨,已经偏瘫6年了。  

  一年后,为了响应中央废除领导终身制的号召,张鼎丞让秘书起草了辞职书,递给中央。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了他的辞职请求。1981年,张鼎丞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