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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0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3725期>喜报!安徽30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10月15日,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为主题的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论坛并讲话。论坛由检察日报社和甘肃省检察院共同主办。

  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对739个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有30个单位获得表彰

  获奖名单 

  (安徽省)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寿县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萧县人民检察院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3725期>喜报!安徽30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第3725期>喜报!安徽30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安徽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包来友参加论坛,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汪长华应邀在论坛上介绍该院检察听证工作经验做法。安徽省检察院宣传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岳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徽参会。

  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检、省委和省检察院党组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三位一体”宣传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检察日报》及全省检察新媒体主阵地、主渠道,紧扣检察工作重点、热点、焦点话题,推出一批较有质量的新闻作品,先后开设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整顿进行时、检察为民办实事等系列专栏,立足检察工作新实践,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