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2426人受到表彰,包括167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75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据悉,全国检察系统共有17人获此殊荣,共同参加了表彰大会。
汤恒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12名)
春 华(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付冬梅(女)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马玮玮(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章春燕(女)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汤恒明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雅芳(女)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 玲(女)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马玲玲(女)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张 玲(女)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张晓波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杨莎莎(女,回族)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树峰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地方推荐(5人)
谢金娜(女)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安 伟(女)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军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谭玉文(土家族)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芙蓉(女)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