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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精神"融入检察血液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标题:“小岗精神”融入检察血液——走进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

    

  1989年10月,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干警依法搜查犯罪嫌疑人住所。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10月

  ●现任检察长:王超(第十一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4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5人,40岁以下干警25人

  ●最高荣誉: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1978年是充满转折的一年。这一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形式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由此创造了“敢为人先、求真务实、勇于担当、艰苦创业”的“小岗精神”,也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也是这一年,凤阳县检察院恢复重建了。

  四十年来,凤阳县检察院深深将小岗精神融入到工作中,汲取改革能量,锐意进取,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的检察队伍,实现了三代检察人的“传帮带”。

  凤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理解“小岗精神”的基础上,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精神。在侦查监督科,严谨、认真、投入、守时等要求,深入人心。“我们有一个专门的微信群,群名就叫作‘珍惜你的岗位,爱惜你的职业’。”侦查监督科科长朱长友说,“做检察官要敢于担当。”

  朱长友是1984年12月26日来凤阳县检察院的,当时被分配到了经济检察科。34年间,朱长友在检察院的主要业务部门都干过。回忆起每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朱长友都记忆犹新,“我也算见证了检察机关从艰难起步到创新发展的全过程。”

  朱长友说,凤阳县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首任检察长王魁声和经济检察科科长楼兴寿对他影响很大。“我从老检察长身上学到了什么是认真敬业。”1985年4月,来院不到五个月的朱长友参与办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带队办案的领导就是王魁声和楼兴寿。

  当时,在凤阳县下辖的大庄村,有人煽动村民砍伐了7210棵林木,接到举报后,凤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组成了调查组,深入乡村进行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想要转移盗伐的马尾松的消息,调查组迅速出动,将赃物截获。

  “老检察长们事必躬亲,给我的印象非常深。这个案子也教会我,办案要认真投入,对证据的把握要有时间观念,要尽早对案件有所突破,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朱长友介绍说。

  尽管后来还办理了一系列类似的案件,但是这件案子给朱长友留下的印象最深刻。“我从早上7点开始做笔录一直到晚上11点多,一天做了将近20份。”朱长友说,“这个记录在我之后的办案生涯中还没被打破过。”

  那时候,条件虽然艰苦,但是人的精神状态很好。时任检察长王魁声总是和大家强调,做检察官要有一身正气、敢于负责,并以身作则,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学习。王魁声告诉记者,检察院重建初期,大家的法律素养其实并不高,查办案件,困难重重。没有条件,他们就积极创造条件,知识不足,就找专业人员协助,一点一点地学习,办理一起案件,总结一起案件。“开始办理经济类案件时,看不懂账本,我们就用笨办法,一张一张地核对。”王魁声说,“后来,不管是现金账、存款账还是往来账,我们都查得游刃有余了。”

  “逢案必总结,也是我在老检察长影响下养成的习惯。”记者看到,针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朱长友写了一份长达3000多字的《对捕后强化证据深挖犯罪工作应高度重视》的总结,不仅涉及了对案件内容的分析,还对批捕后如何强化证据等内容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学理论、钻业务、练本领、强素质”,如今,朱长友也正将从老检察长身上学到的这些宝贵财富传承下去。

  “朱科长办事非常严谨认真,对我们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我们提交的卷宗或者总结,他都是第一时间查看,对细节抠得很仔细,小到一个标点,一段格式,一个用语,都会给我们校正。”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汤洁告诉记者。

  “我还有五年就要退休了,希望在我退休前的这段时间,把老检察长教会我们的守时、认真,对检察事业充满热爱、有责任感等精神传递下去,起一个传帮带的作用。”朱长友说。“老检察长曾不止一次说过,我们这一代检察人,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赶上了检察事业的好时代。这是一代又一代检察人努力的结果,希望大家能继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