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建设
淮北烈山:荣获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7-07-1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荣获安徽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四届获此殊荣。近年来,该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不断提升文明司法和服务群众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过硬队伍建设,呈现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