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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凤阳:公诉科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时间:2018-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滁州3月8日电(通讯员吴长忠)3月7日,在安徽省凤阳县妇联召开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表彰大会上,凤阳县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优秀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7年,该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打击和遏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势头,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开辟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该院积极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途径、新机制,通过在公诉科成立女检察官办案小组,以女性独特视角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专人审查、专项办理;创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中心”,实行未成年人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定期回访、教育帮扶等工作机制;制定困难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落实各种帮助措施,多层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公诉科“巾帼文明岗”干警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制作成画册,在该院巡回小分队“法治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中,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耐心详细地解答妇女群众提出的有关家庭婚姻、继承、赡养、赔偿等各种婚姻家庭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以案说法,引导她们自觉学法、知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依托社会力量牢固妇女重新犯罪的堤坝。加强与工、青、妇、工作单位和生活社区的联系配合,积极推动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与工会、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与不捕、不诉妇女所在单位走访联系,帮助犯罪嫌疑人恢复工作或获得新的岗位;与社区组织联手,开展预防、帮教工作,督促妇女犯罪嫌疑人彻底改造,重返社会;依托家庭、亲朋的感召力量,促使她们痛改前非,此举有效防止了涉罪妇女的重新犯罪。

  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调研活动。针对办案工作发现的社会化问题,就留守妇女犯罪的心理构成、犯罪问题的社会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犯罪、校园伤害等课题,深入县妇联、农村妇女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和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检察工作的意见,并向县妇联、工会等部门提交可行性建议,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