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建设
安徽黟县:一个基层“小院”的创优争先路
时间:2022-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0日《安徽法制报》03整版 

  原标题 

  勇于担当敢作为 

  善于创新谋发展——来自黟县人民检察院创优争先的报道 

  日前,在省人社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2016-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中,黟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这是该院继2021年荣获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黄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黄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黄山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一块块奖牌、一张张荣誉证书,离不开黟县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与支持,更离不开每一位黟县检察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坚守与担当。 

  黟县,是有着2200多年历史的“千年古县”,是徽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享有“世外桃源、画里乡村”等诸多美誉。就在这一方热土上,近年来,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小院立大志、有作为”,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依法履职、能动履职、创新履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打造党建品牌领航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优做精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展现亮点。 

  坚持党建引领 打造“黟检标杆” 

  2022年7月27日,一场别开生面的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又在黟县人民检察院如期举行,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钧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党建铸魂作用,大力实施“五强化、五打造”创建计划(即:“强化教育培训,打造学习先锋;强化检察职能,打造业务先锋;强化服务为民,打造服务先锋;强化人才培养,打造青年先锋;强化文化引领,打造文化先锋”),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模式,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 

  在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中,推深做实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积分制、共产党员示范岗等支部活动,建成具有古徽州特色的院史室、党员活动室、检察书屋,将地方文化与检察文化融为一体,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 

  党建品牌做法被安徽新闻网、市县先锋网刊登推广,被列入黄山市政法机关2019年度“党建促队建十大好做法案例”,荣获“安徽省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黄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服务中心大局 彰显“黟检作为” 

  “人民检察为人民”,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不折不扣落在日常办案,严把审查批捕起诉关,无一起拔高凑数和降格处理案件。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标本兼治。注重经验总结,把专项斗争中的协作会商、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做法提炼为“黟县经验”,被《安徽检察》刊登。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认真落实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与县工商联联合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协作配合机制,院党组成员定期走访企业了解法治需求,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选派1名优秀检察官赴县国投集团驻企服务,提升法治服务精准度,将检察长联系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全县民营企业家,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 

  深入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县人民政府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衔接。与相关行政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田、林、河长+检察长”全覆盖。从县世界文化遗产事务中心等行政机关聘请6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补齐检察机关专业人才短板,实现专业化水平提升。与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等单位共同成立黟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办案、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搭建“检察网格”,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通过网格化走访,深入偏远乡镇、山区学校等地,以“网格+宣传”“网格+校园”“网格+公益”等模式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围绕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制定《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见》,推出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跟进做实“案结事了”,首次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率100%,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与县教育局会签《关于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工作意见》,与团县委会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议》,真正把司法保护抓实,以检察监督、能动履职促进融通其他五大保护,做到“1+5>6=实”。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着力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我管”促“都管”,助力有效解决困难老人赡养、留守儿童抚养等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强化法律监督 贡献“黟检力量”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于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围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一方向,以强烈的紧迫感加强全体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制定《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的实施方案》,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青年干警听庭制度,定期举办业务研讨会,安排青年干警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组,使检察干警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制定《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办法》,进一步畅通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渠道,与县公安局共同牵头设立黄山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检警双方由“检察单向监督”向“检警双向协同”的转变。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公益办案组,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大分别就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出台全市首个意见和决定,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强大合力。抓实领域拓展,率先在全市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以“检察蓝”守护“文化魂”。关注道路交通安全,对人大代表反映的运砂车妨害公共安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问题。 

  提高法律监督智慧。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增强一体化意识,不同业务部门间摒弃“各自为阵”理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基层院实际,探索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集中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模式,深化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研讨会制度,加强不同部门检察官间的探讨、交流,养成勤于观察、敏于发现其他检察业务问题思维,实现横向一体化。 

  做好公益诉讼 唱响“黟检声音” 

  远处青山如黛,近处流水淙淙。漫步黟县城乡,不仅生态好环境美,作为千年古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黟县境内存有大量的明清民居、祠堂、牌坊、园林,更有6个全国历史文化名村、44个中国传统村落、2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全国重点文保单位3处、省级及以下文保单位88处…… 

  而之所以有这样丰富多彩的文化遗存和旖旎华美的生态画卷,与黟县人民检察院的勇毅勇为守护密不可分。为了握紧公益诉讼检察“利剑”,扫除破坏社会公益行为,黟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全院“一盘棋”优势,整合“四大检察”人才资源,分别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涉历史文化资源、环境资源领域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间内部协作,实现检察一体联动,提高办案质效,逐步形成团队化优势,为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提供更专业的司法保护。 

  同时,借助外脑作用,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博物馆等专业机构的联系,听取专家关于历史文化资源受损程度、修复方案、损失数额等方面的意见。聘请规划编制、文物执法等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案件。 

  用好检察建议手段,办理了黄山市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县域6处文物周边环境“脏乱差”、4处文物安全隐患、2处文物标志说明、1处文物遗址保护等问题的有效解决,全县15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被贴上文物保护二维码标识说明,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 

  用好智慧检务,强化智慧检务在生态环境、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各类资源保护工作深度融合。专项监督活动中,利用无人机拍摄生态、古民居等各类资源现状视频、照片,收集固定证据;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e”治理平台、智慧公益诉讼平台、“黟家人”小程序等平台数据收集优势,深度挖掘涉各类资源保护的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共计25条,提升监督质效。 

  用好法治宣传手段,发挥“检察网格化”工作抓手作用,强化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法治宣传。5个检察官小组定期到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以案释法、资源保护知识科普等主题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环境、文保传承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各类资源保护的主动性、自觉性,营造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助力社会治理 释放“黟检温度” 

  “有创新才有作为,有作为才有地位。”这是黟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奉行的工作理念。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是黟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动力,也是该院一直以来的特色,正是靠着这种创新精神,黟县人民检察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亮点。 

  黟县是徽文化发祥地之一,自古以来“重德”“重孝”观念根深蒂固,“礼让”“诚信”之风于世盛行,而“作退一步想”便是其中处事之道精髓之一。2019年,为弘扬徽文化道德涵养精髓,发挥“作退一步想”理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作退一步想”工作法融入到执法办案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退一步想”推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为”,努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品牌。 

  “作退一步想”不是无底线、无原则的退让,而是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黟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和办案实际,充分借鉴“听、理、劝、借、退、和”六字法则,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目标,凝练“四理”工作要求,为化解矛盾提供高质高效指引。 

  即:摸准心理,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辩论,摸准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真实诉求,找准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分析事理,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着眼双方争议焦点,充分运用既有案例进行比对分析论证,帮助当事人梳理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巧用哲理,借古鉴今,通过讲述“作退一步想”故事,把“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和为贵”等传统哲理灌输给当事人,缓和双方对抗气氛、促进双方互让互谅;讲清法理,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立足案件事实、证据,向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疑惑、明晰法律后果、算好诉讼成本,引导当事人趋利避害、搁置争议、尽快和解。 

  变被动司法为主动司法,将“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充分运用到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控告申诉、公开听证等检察办案环节中,为检察之治赋能,释放检察融入社会治理强大力量。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切实做好释法说理、规劝教育工作,防止矛盾升级、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通过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发现案件系因邻里纠纷引发,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赔偿到位、取得谅解后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将“作退一步想”工作法落实到减轻行政相对人讼累、争议得到化解中去,制定《黟县人民检察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让老百姓从没完没了打官司、程序空转的“迷宫”中走出来,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将“作退一步想”工作法作为“温暖控申”创建的必要抓手,接访干警必须带着“四理”要求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既关注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案件事实,又主动做好犯罪嫌疑人思想工作,办理的一起申请救助案件,在依法救助的基础上,劝说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诚恳道歉,帮助双方当事人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自“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推行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次,化解率达91%;促成刑事和解9件,占移送审查起诉前未和解案件的81%;息诉罢访民事行政申诉等案件16件,息诉罢访率达100%;无一起刑事申诉和涉检访,实现了案件适用率高、矛盾化解率高、息诉罢访率高、刑事和解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五高”目标,为促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风正潮平,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钧等党组一班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谱写出无愧于时代的华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