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公示
时间:2014-01-17 作者: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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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06号)要求,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安徽省评选推荐第八次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和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选第八次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一、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参选单位(5个)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参选人(6名)
袁国霞(女)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处长
刘永红(女)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孟 领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汤玉和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
陈晓兰(女)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季 洪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参选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于1月25日前来人来函来电向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反映,联系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联系电话:(0551)63696042。
安徽省评选推荐第八次全国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