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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体检、考察工作方案
时间:2016-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6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体检、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6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时间:20161130日(星期三)。

(三)地点: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蜀山区祁门路298号省检察院机关大楼十楼1005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笔试准考证、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4、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证明原件。53003030032两个职位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6、各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面试

(一)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的监督。

(三)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官组。考官组为7人,由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考官4人。

三、成绩合成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要求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由省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档案,并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在安徽省检察院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检察院政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369662063696433

监督电话:0551-63696592

 

    附件:省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161125

 

省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30030

职务犯罪侦查人员

30013411

66.75

30013416

66.5

30013418

64.5

30013417

64

30013413

63.5

30013415

63.25

30032

民行执行监督人员

30013424

69

30013422

61.75

30013419

61

30033

司法行政人员
(文字工作)

30013515

69.5

30013430

67

30013513

66.75

30034

司法行政人员
(
文字工作选调生)

30013606

69.25

30013525

66.75

30013530

65.25

30035

司法行政人员
(新闻工作)

30013614

67.25

30013615

65.75

30013616

64.25

30013619

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