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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拟评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单位的公示
时间:2019-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过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省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评选出18个“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单位,现予以公示。

合肥瑶海区人民检察

淮北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亳州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宿州县人民检察院

蚌埠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阜阳东区人民检察院

淮南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检察院

六安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宣城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检察院

铜陵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池州青阳县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黄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3日至7月9日)。如对拟评单位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院教育指导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696434;邮编:230022;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