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过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省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评选出18个“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单位,现予以公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泗县人民检察院
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
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检察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黄山市歙县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3日至7月9日)。如对拟评单位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院教育指导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696434;邮编:230022;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