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16-2021年度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全省检察机关2016-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等20个集体作为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合肥市检察院二部检察官陈胜等30名同志作为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教育指导处来电、来函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教育指导处
电 话:(0551)63696042
邮 编:230022
邮 箱:dourenfu@ah.pro
安徽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全省检察机关2016-2021年度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20个)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
黟县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30名)
陈 胜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蒋巍巍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吴 峰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 浩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
韩慧影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许 莉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杨永凯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陈伦远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吴小玲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德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卢佳佳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杨国彦 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张一弛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李友军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
赵 瑞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彭丝雨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方荣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刘庆霞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杜吕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黄宝英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沈健健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高 佳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高红霞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唐友军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鲍卫萍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孙文霞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张 文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陆 军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杨 勇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