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最高检关于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将开门整顿落实到实处,推动全省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省检察院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
1.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不深入,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安徽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检察履职缺乏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2.对下领导指导监督不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司法办案“三个效果”不佳。
3.对省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督促落实不够。
二、整治条线顽瘴痼疾问题
1.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2.对群众信访案件没有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3.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不力。
4.司法办案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
三、整治影响公正司法突出问题
1.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严格,少数检察人员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2.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参股借贷,干警本人或家属利用干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
3.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四、整治机关作风顽疾问题
1.推进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部署会议,调查研究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2.不担当、不作为,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严格。
3.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要求基层报送材料报表过频过多过急,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不够,对下考评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