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简称“双先”评选)要求,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和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评选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优中选优、集体研究和人社部、最高检初审,现对拟推荐对象和人选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人选(2名)
汤恒明 (男)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主任
陈 磊 (男)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推荐对象、人选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安徽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魏聪聪
电话:(0551)63696192
电子邮箱:34991304@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指导处(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邮编:230022
附件:1.望江县人民检察院
2.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汤恒明同志先进事迹
3.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陈磊同志先进事迹
安徽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
第十次“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