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体一等功和个人一等功评选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优中选优、集体研究和最高检初审,现将拟推荐对象和人选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一、集体一等功推荐对象(3个)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二、个人一等功推荐人选(5名)
陈 胜 (男)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冯祝苗 (女)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 浩 (男)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方文兵 (男)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朱 溟 (女)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推荐对象、人选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指导处反映情况。
联系人: 崔松
电 话: (0551)63696282
电子邮箱:cuisong_2023@qq.com
通讯地址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指导处(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邮编:230022
附件:1.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
2.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先进事迹
3.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先进事迹
4.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陈胜同志先进事迹
5.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冯祝苗同志先进事迹
6.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李浩同志先进事迹
7.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方文兵同志先进事迹
8.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朱溟同志先进事迹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