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余培培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道勇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莹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经纬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传飞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旭为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明亮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德山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德生为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季炜为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赵旭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培培的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储贻灿的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