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胡胜友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魏则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领臣为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免去:
杨益群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领臣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则平的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斌元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建华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