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董桂文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潘晓晖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熊政舒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