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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巡回+专项”检察中强化涉企社区矫正监督
时间:2023-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7月1日是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把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责融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重点把对涉企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结合起来,不仅提升了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而且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近年来安徽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出常规巡回检察和专门巡回检察两种方式,并将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作为监督重点。芜湖市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开展常规巡回检察中,通过设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台账、走访谈话等方式动态掌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需求,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社区矫正对象倪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精品案例、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

从2019年起,全省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实践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截止2022年底,已经实现全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据了解,仅在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对90个社区矫正机构、790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57次,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662件。宣城市检察院在对2021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进行“回头看”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管理等监督重点,开展了两次专门巡回检察,持续跟进监督,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除巡回检察外,安徽省检察机关还以专项检察来强化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2022年7月,安庆市检察院在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检察中,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监督,通过查询社区矫正对象住宿记录、交通出行记录等大数据信息,核查发现5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监管期间未请假私自外出从而脱离监管。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问题,安庆市检察院向该市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正当经营活动的规范开展。

对话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张荣珍

张荣珍代表

记者:张主任好!我知道您在担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曾应邀参加了最高检组织的全国部分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项调研活动。那次调研给您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张荣珍:是的,2021年4月,最高检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了这次调研活动,我有幸应邀参加。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我对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在审查批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方面所做的工作印象深刻。

记得在那次调研座谈会上,安徽省检察院还作了涉企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经验现场发言,为最高检在全国试点推行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安徽模式”。作为十三届住皖全国人大代表,我对此也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希望安徽省检察机关把这项工作越做越好。

记者:您刚才提到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给您留下了深刻印象,能否结合您多次参加检察机关活动的经历具体地谈一谈?

张荣珍:好的。近年来,我曾多次受邀参加芜湖市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走访座谈等各类交流活动,得以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比如社区矫正监督,我特别注意到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工作,作为社区矫正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规范监督、精准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早在2019年底,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就会同上海、江苏、浙江等地联合制定《沪苏浙皖四地涉企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有益经验为后来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提供了很好的司法实践经验。

为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安徽省检察院还指导各地加强涉企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建设,像宣城、滁州等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就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周边省份接边地区,全部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快速便捷办理机制、跨省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同步协管机制,统一了司法执行标准。芜湖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还被最高检评为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最高检首次评选社区矫正监督类指导性案例。

记者:您对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涉企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张荣珍:建立起涉企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机制能够有效运行。所以建议安徽省检察院加大对涉企社区矫正的巡回检察力度,比如可以与浙江、江苏等省周边地区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涉企社区矫正监督专门巡回检察,促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态化、法治化,真正做到依法监督、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