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合肥市 | 淮北市 | 亳州市 | 宿州市 | 蚌埠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马鞍山市 | 芜湖市 | 宣城市 | 铜陵市 | 池州市 | 安庆市 | 黄山市
检察长致辞
省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指南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喜讯】集体一等功!芜湖镜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
合肥市检察院对涉枪案嫌犯拒捕...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前公...
安徽省检察院报送的作品入围省"...
【预告】央视《守护明天》安徽...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检察要闻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诉业务
夜间照明捕青蛙 无证狩猎触了法
时间:2017-05-2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为谋取利益,夜间利用照明灯照射的方法,在乡镇河段里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黑斑蛙。近日,安徽省濉溪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军提起公诉。

  李军没有办理捕猎资格证件,听说卖青蛙可以赚钱,每公斤青蛙可以卖10块钱,而且成本低廉,只要到河段里捕捞即可。一心只想发财的李军遂打起了捕青蛙卖钱的念头。2016年8月18日、19日两天夜里,李军来到濉溪县某镇河段处,利用照明灯照射的抓捕方法,共抓到青蛙172只,总重共4.6千克。

  20日上午,李军带着自己的捕捞“战果”来到镇上准备销售,谁料到正做着发财梦的他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李军捕猎的172只青蛙均为黑斑蛙,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锋博)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