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合肥市 | 淮北市 | 亳州市 | 宿州市 | 蚌埠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马鞍山市 | 芜湖市 | 宣城市 | 铜陵市 | 池州市 | 安庆市 | 黄山市
检察长致辞
省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指南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喜讯】集体一等功!芜湖镜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
合肥市检察院对涉枪案嫌犯拒捕...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前公...
安徽省检察院报送的作品入围省"...
【预告】央视《守护明天》安徽...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检察要闻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诉业务
入侵网站控制权 聪明反被聪明误
时间:2018-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入侵并控制网站控制权的“黑客”案件。去年6月,合肥市网安支队在日常侦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黑客”行为,威胁到网络安全,经查找,终于发现该“黑客”为某电脑专科学校的史某。

  史某很有些小聪明,他通过自学掌握了一些渗透网站的技术,并私自入侵了多个网站的控制权。为牟利,他开始搜索并添加了多个网站控制权交易的QQ群,在QQ群内与对网站控制权有需求的人取得联系,将已入侵过的并带有木马路径的网站链接及密码发给对方,对方通过直接登录网站链接及密码的方式进入网站目录,从而获取该网站的控制权,在网站内进行修改等操作。操作成功后,史某根据所提供网站权限级别的不同,以每个网站控制权50—12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截至2017年6月21日,通过史某提供而获取网站控制权的网站能连接的共有24个,史某获利7780元。

  该案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史某为在校学生、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等情节,为更好地对其进行教育和挽救,该院决定对史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合肥晚报 王丽丽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