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苏邳州人李鹏鹏以涉嫌绑架罪、强奸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盗窃罪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10月5日下午,李鹏鹏酒后在颍上县慎城镇颍阳美食城滋事后,为抗拒警方抓捕,在顺河路木材公司附近,绑架一名11岁女童与警方对抗,后该女童被警方成功解救,李鹏鹏被当场抓获。
另外查明,李鹏鹏还犯有强奸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盗窃罪,且系累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