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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对10名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合肥晚报  【字号: | |

  一次对10名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

  

  “千万不要触犯法律,好好做人做事,要珍惜检察院给你们的机会,不要让我们做家长的天天提心吊胆……”

  近日,在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举行的一个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仪式上,参加该仪式的一名家长,面对涉案的10名未成年人,心情沉重地说了上面一番话。听了这话后,在场的家长们频频点头,在庆幸自己的孩子获得附条件不起诉机会的同时,也深深地感谢检察官对这些涉案孩子的教育和挽救。

  2016年10月6日凌晨,合肥市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案,参与斗殴的有20余名青少年(大多是未成年人),有的还携带了棒球棒和砍刀,斗殴造成1人轻伤。该案虽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但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却不容小觑。今年1月22日,公安机关将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1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审查起诉。

  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审查,认为其中7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作案时不满18岁,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建议在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幅度内确定刑期。而另外10名涉案的未成年人虽也构成聚众斗殴罪,符合起诉条件,但相比较犯罪情节较轻,在该案中起的作用较小,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因此,检察官在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公安机关意见之后,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定对这10人从宽处理、附条件不起诉。

  虽然,对于专门办理合肥地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来说,自2006年成立以来,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已不计其数。但是就一个案件,一次性对10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此项决定,还是前所未有。因此,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进一步突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重要意义,与家长及社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该院未检科决定借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对这10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一次法治宣传教育。

  当天仪式上,除了邀请包河区团区委、区青圃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等参加外,还特地组织这些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参观了该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结合所办的真实案件,以案释法,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修养。

  此次仪式,不仅让涉案的10名未成年人受到深刻教育,也给他们的父母敲响了警钟。该院未检科科长程学功在仪式上郑重指出:小洞不补,大洞难补,通过这个案件及今天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希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更加尽心尽力,不能再出差错;同时希望这些孩子认真接受考察,多看看法律书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后,10名涉案未成年人依次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诚恳表示不辜负检察官和父母的期望,遵纪守法,走好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

  来源:合肥晚报 黄骊 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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