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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名“卖”股票
时间:2018-11-08  作者:  新闻来源:新安晚报  【字号: | |
    10月17日,由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阳、杜天鹏、段传海等35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主犯陶阳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主犯杜天鹏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2万元;以主犯段传海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52万元。其余25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等的刑罚;同时,这25名从犯均被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另7名从犯分别被判处罚金6000元至1.5万元不等。 
  段传海、陶阳、杜天鹏等35人涉嫌诈骗罪,段传海、杜天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是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35人,辩护人23人,涉嫌2个罪名,证据册共70册,电子证据光盘27张。为达到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该院组成采取联合办案组的办案机制,实行快审快诉,于2017年12月29日向潘集区法院提起公诉。 
  以恋爱为名“卖”股票 
  在淮南市潘集区一繁华路段有一家淮南承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打着“公司”的幌子,先后招聘了30名90后年轻女性,以靓丽的外形、“白富美”的身份,通过微信、QQ、陌陌等网络社交软件,以谈恋爱为名,与“男友”交往并索要红包,其间还向所谓的男友提供虚假股票信息等手段实施诈骗。 
  段传海,29岁,是这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和后勤,另外还负责员工招聘、员工管理、购买手机卡、手机、电脑等;杜天鹏系负责技术运营,主要是从网上购买客户信息、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给员工提供虚假的朋友圈信息、培训员工如何同客户聊天等;陶阳主要负责公司人事管理、提供场地。 
  这家诈骗公司组织严密、分工细致、其作案手段极为隐蔽,以索要红包、推荐股票为名,隐蔽性极强,受害人不易察觉被骗,且人数众多。此案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员工通过微信加“客户”为好友,以聊天方式取得“客户”信任后,向“客户”介绍、推荐股票行情,盈利后按比例分成,并编造各种理由让“客户”发微信红包,对方一般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转账,骗来的钱款交给公司,作为每位员工的“业绩”。这种诈骗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由于是以恋爱为名,受害人上当受骗后,有苦难言,大多不选择报案处理,社会危害性极大。自2015年10月12日至案发,共计诈骗钱款169万余元。 
  精准示证指控犯罪 
  开庭前夕,该案的公诉人通过庭审推演等方式,精心准备,有针对性地做出预案,针对该案庭审的焦点及难点,如本案35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是否属于单位犯罪及案件定性问题,公诉组进行多次讨论,确定了讯问和举证时应对策略,决定在庭审讯问阶段针对3名主犯及2名主要从犯进行较为全面的讯问,希望通过讯问把本案犯罪过程及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再次呈现。 
  2018年5月23日,该案在潘集区法院开庭审理。潘集区检察院由2名员额检察官联合办案组5人及一名检察技术人员共6人出庭支持公诉。涉案的35名被告人、23名辩护人均到庭参与庭审,因参与旁听人数众多,除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庭旁听外,法院又在会议室组织其他旁听人员观看庭审直播。整个庭审历时两天。 
  庭审一开始的讯问阶段,检察机关根据对3名主犯讯问的情况,有选择地围绕本案构成犯罪的主要问题进行讯问。举证阶段,考虑该案涉及被告人多、案件证据多、辩护人多,按常规举证示证可能延缓庭审进程且难以取得理想的庭审效果,公诉组决定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针对本案庭审焦点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在公诉人举证的过程中,由技术人员利用投影仪出示公诉机关认定35名被告人诈骗犯罪数额的计算方式及计算过程,并出示计算上述犯罪数额所依据的证据,即侦查机关依法调取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以及从扣押的被告人作案所用电脑中提取的实施诈骗所记账的原始数据、本案扣押的物证、书证等予以支持的证据。同时,采用与讯问阶段相同的方式,仅对认定3名主犯及2名主要从犯的证据予以详细向法庭宣读、出示,针对犯罪数额的计算进行现场演算、解说;而认定其他30名从犯的相关证据则采用打包概括举证的方式,并由技术人员进行同步演算。解决了辩护人及被告人对犯罪数额问题的质疑。整个庭审举证过程仅有一名辩护人提出异议,其他被告人及辩护人均未对犯罪数额提出异议。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检察机关指控,该犯罪团伙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团伙成员配备了电脑、固定电话、手机等作案工具,大部分员工都有1至4部手机,并为每名团伙成员注册微信,微信统一以“段”姓年轻女子图片作为微信头像,并设计以安徽财经大学毕业,25岁,在合肥有公寓、有车等身份来联系“客户”,针对各种男性人群,通过电话、加微信,按照“话术剧本”,以谈恋爱为名取得信任后,再利用过生日、节假日等借口,向被害人索要红包,以此作为个人业绩和公司收入。另外,以虚构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肥项目部助理”等虚假身份,按照段传海和杜天鹏从网上购买的“客户信息”,向被害人介绍、推荐所谓“优势股票”,在被害人盈利后,按照不同的的比例进行分成并收取建档费;如果被害人亏损,这些年轻女性则按照“话术剧本”对被害人进行安抚,向他们重新推荐股票。 
  对此犯罪情节的指控,35名被告人中,除主犯杜天鹏外,均表示认罪,但也提出辩解,其中,32名从犯及相应的辩护人均提出自己是被蒙蔽进入段传海等人所开的公司工作,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而段传海、陶阳、杜天鹏的辩护人也提出3人成立公司,办理了正规的营业执照,其行为属于单位行为,属于超出经营范围的非法经营行为,而非诈骗。同时还提出段传海、杜天鹏也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等。 
  针对上述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各种辩护意见,参与出庭的公诉人庭审前进行了分工,由2名公诉人进行首轮答辩,主要针对3名主犯的辩护人提出的涉及本案定性、量刑、主从犯等问题进行答辩,由其他3名公诉人针对其他辩护人提出的涉及案件细节问题的辩护观点进行补充答辩,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整个庭审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展现了法律的温度。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大多数被告人当庭痛哭流泪、悔不当初,并表示愿意认罪、退缴赃款。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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