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马鞍山市院召开会议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专项检察工作
时间:2018-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8月14日上午,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会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会议精神,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部署。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市院分管检察长、两级院侦监、公诉、民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调整司法理念,努力服务和保障生态马鞍山建设,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马鞍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雨山区院率先在全省设立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开展巡回检查,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18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了一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并通过检察建议、提请公益诉讼等有效方式,挽回和保护被损毁、污染的各类土壤233亩、督促补植复绿造林70亩,开展放流增殖、河道浚疏等2件次,督促被告单位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47万余元,为推动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

   当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作为党和国家战略决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的城市定位,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强工作力度,坚决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大生态检察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加强线索摸排,多渠道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加快诉讼进程,加强跟踪督办,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强化内外联动,着力增强生态检察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上下统一、指挥有力的“一体化”联动机制,健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争取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生态检察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尺度。三是坚持规范司法,着力提升保护生态环境效果。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建立重大敏感环保奉献评估预警处置机制,研究敏感案件处置预案,避免矛盾激化。四是延伸检察职能,着力加强生态检察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环境保护成效,加强环境污染案件调研分析和检察建议,营造生态检察保护强大的“检察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