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宁国公开审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8-11-13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法制报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徐某、姚某、丰某、余某、兰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是宁国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环境生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宁国的部分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及宁国市市直机关、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公众200余人旁听此次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2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姚某、丰某三人合伙经营了一家加工厂,从事废旧电路板、覆铜板加工。厂内加工的原材料和加工设备的安装维修等由被告人潘某提供,部分废旧电路板来自被告人兰某公司。案发后,经鉴定:各被告人加工的废弃物、废旧电路板具有侵出毒性特征,属于危险废物,废水总铜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严重污染环境。检察机关在对六被告人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的同时,对潘某等五人及兰某所属的公司,分别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潘某等六被告人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案件性质、危害后果、量刑情节、生态环境修复补偿等的辩论意见。同时引导公诉人、辩护人对六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条理清楚,逻辑清晰。

  潘某等六被告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影响较大,广受社会关注。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机关代表和社会公众纷纷表示,通过对此案的公开审理,进一步在全市增强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共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惠及一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该案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