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安徽宣城:开展专项活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9-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追责,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召开食品药品监督专项工作会议

11月1日,宣州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监督专项工作会议,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大鹏领学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传达学习上级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11月8日上午,宣州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共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计划。该院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下一步如何具体开展工作,双方进行了充分而又热烈的讨论,细化了具体步骤,达成了一致共识,将通过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活动的方式,切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开展药房药品保健品安全检查

11月12日,宣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区大药房药品及保健品安全进行大检查,该院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此次联合检查。

检查采用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对市区几大药房处方药的采购、登记、销售及保管台账进行检查,抽查部分药品与库存是否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药房责令整改,要求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联合检查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11月13日,宣州区检察院联合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宣城市第二中学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宣城市第二中学的食堂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操作间垃圾桶不符合规范、操作间墙壁清洁不到位、洗手烘干设施不全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向宣城市第二中学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期7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实时跟进对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监督,必要时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食品安全问题的整顿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