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媒体聚焦 | 合肥检察: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助力八百里巢湖成为合肥最好名片
时间:2020-10-21  作者:  新闻来源:来源丨安徽法制报 【字号: | |
  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助力八百里巢湖成为合肥最好名片

  (10月16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 

  原标题: 

  搭起检察生态防护网 奏响绿色巢湖小康曲 

  为了畅通沟通机制,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日前,合肥市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测实验室正式挂牌,来自全市公安、食品药品、环保、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机关的8名业务骨干被聘任为市检察院兼职检察官助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2名员额检察官被聘任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员。该举措也是合肥市检察院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八百里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指示要求,凝聚内外合力,创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又一探索实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色,为了做好全市尤其是巢湖流域生态小康建设,守护一泓清澈的巢湖水,在省检察院的支持下,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以诉前检察建议为依托,以公益诉讼为保障,扎实稳妥推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工作,奏响了绿色巢湖小康曲。

  主动出击多元拓案源 垃圾堆摇身变绿地

  因水而兴,缘水而美,八百里巢湖,烟波浩渺,旖旎的景色,丰饶的物产养育了一方百姓。然而,随着区域快速发展,污染负荷逐步增加,近年来,巢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形势愈发严峻,沿岸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要想切实做好巢湖生态检察工作,首先就要解决发现线索难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合肥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与各行政单位建立联系,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将专项活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与“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结合,扩大公益诉讼线索发现,从被动等靠到主动出击。

  去年6月底,巢湖市检察院在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生态环境大巡查”活动中,发现华能巢湖电厂附近空地被倾倒大量固体废物,废旧轮胎塑料、建筑弃土弃料、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占地有1亩左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们立即行动,主动出击,到现场实地勘探。

  探访中,检察官们发现,此地正处城乡接合部,位置偏僻、隐蔽,而长期未经处置、露天堆放的的固体废物在烈日的暴晒下,发出刺鼻的味道,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土壤、大气及周边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该院随即启动诉前程序,向环保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运固体废物、消除污染源,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偏僻地段的日常巡查。接到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核查现场,组织清运固体废物3吨,并修复周环境。

  10月14日,记者再次走到这里,昔日一片狼藉的垃圾堆,早已摇身一变成了生态绿地,绿草如茵,现场不仅设置了禁止倾倒固体废物的警示标牌,还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必经的路口也装上了监控,有效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诉前检察建议督履职 龙须沟蝶变景观河

  10月12日,记者来到双桥河岸边,河流穿城而过,蜿蜒南流汇入巢湖,岸边的湿地郁郁葱葱,河畔的小区幽雅宜人,平坦的大堤上行人们放慢脚步,凭水放眼,视野豁然开朗。很难想象,如今天蓝水清草绿的双桥河畔曾经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甚至被列为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水污染防治考核控制单元。

  此前,巢湖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检察官们顶着烈日,沿着河岸一步一步“走河”。生活污水直排、垃圾杂物清理不及时、河岸严重破坏……这些严重损害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和巢湖水质的环境问题被检察官们逐一记录下来。

  “行政公益诉讼并不是为了把行政执法机关送上被告席,而是希望能够更好地督促、帮助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为促进双桥河流域环境整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行政职能划分,巢湖市检察院分别向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及城管委、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接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高度重视,采取了垃圾清理打捞,河体清淤补水,河岸绿化保护,畜禽养殖场取缔等整治措施。经整治,如今双桥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入湖口断面水质已达三类水标准,真正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昔日的“龙须沟”已成为一条靓丽的水生景观河道。

  “通过诉前程序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合肥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晓华告诉记者,两级检察机关在保护巢湖流域生态环境方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价值功能,尽可能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以期在最短时间内达到解决问题、保护公益的最终目的,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做好生态检察后半章 电捕鱼放流促修复

  对检察机关而言,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抹去“生态疮疤”,只有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才能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在环巢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机关始终以恢复性司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作为案件办理的重心,坚持执法办案与恢复生态、挽回损失相结合,把损失降到最低、把保护做到最大化,切实增强公益诉讼监督实效。

  今年6月,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联合包河区检察院等单位开展2020年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220余万尾鲢、鳙夏花鱼苗被放流巢湖,成为巢湖鱼类家族的“新成员”,这些鱼苗的购买资金,正来自于此前包河区检察院诉高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3名被告人赔偿的渔业资源损失恢复费用。这些鱼苗的投放将推动实现以渔净水、以渔抑藻,充分改善巢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巢湖渔业资源。

  高某、方某和周某三人曾携带电捕鱼工具,驾驶快艇从姑山西侧向西使用电网捕鱼,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执法人员当场查扣电捕鱼工具和188公斤渔获物。包河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注重生态修复,充分借用“外脑”,邀请安徽水产研究院专家对鱼种、鱼的繁殖、鱼的大小、鱼的生长规律等进行综合分析,出具专业评估意见,为该案中生态损害的赔偿与修复提供依据。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专家评估费用。

  “不能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一罚了之。”合肥市检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坚持要让生态得到修复,让湖水依然清澈,让天空依旧蔚蓝,重点围绕“山、林、水、渔”四个方面,积极探索运用“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督促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同时结合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实地回访查看跟进监督落实,巩固生态修复成果,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