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安徽休宁:多举措为水域生态筑起防护墙
时间:2021-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安徽省休宁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检察公益诉讼为载体,强化依法办案、部门联动、宣传引导,用法治力量守护渔业资源,为水域生态筑起最牢防护墙。 

  依法办案 守护“最美”水生态 

  【公益诉讼】安徽休宁:多举措为水域生态筑起防护墙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在发现线索、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各个环节持续发力,办理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先后办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向被告人追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恢复费用共13万余元。在强化司法办案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水局等单位在我县流域内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2次,共放流草鱼、鲢鱼等鱼苗种类20余万尾,助力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目的。 

  联动发力 打造“最严”禁渔期 

  【公益诉讼】安徽休宁:多举措为水域生态筑起防护墙

  按照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积极参加“休宁县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及百日走访活动”“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行动,通过对从事捕鱼人员及相关涉渔重点场所的走访,进一步摸清掌握从事捕鱼人员渔船底数和有关情况;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固废垃圾、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砂石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捕鱼等行为,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形成检察公益与行政执法的共同合力。在齐云山国家生态保护公园设立“林长+河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办公室,实现林河检联动联处的有效模式。 

  宣传引导 营造“最浓”护渔氛围 

  【公益诉讼】安徽休宁:多举措为水域生态筑起防护墙

  结合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宣传等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后,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偏远乡村等群众聚集场所,向群众宣传禁渔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非法捕捞渔获物,号召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参与禁渔,让“禁渔令”落地生效。在宣传活动中,干警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