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整理平坦的土地,有的农户已经迫不及待地种上了农作物,办案检察官打心底感到欣慰。这一切还要从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界首市检察院通过摸排发现,在砖集镇刘新庄有一处建设高铁临时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站,占用耕地32075.7平方米。按照规定,该临时用地在高铁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复垦,达到耕种条件。但至调查时现场地面用水泥硬化,建有大型钢构厂房,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沙子、石子等材料,并且由于距离高铁轨道较近,给高铁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界首市检察院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职能部门整改进度缓慢,涉案耕地仍处于受破坏状态。在阜阳市检察院指导下,办案检察官使用无人机进行正射影像采集,精确测量非法占地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接到起诉状后,职能部门联合属地镇政府积极整改。2021年11月8日开庭前夕,各部门共同验收,出具了复垦验收报告,涉案耕地基本达到了耕种条件。
界首市检察院邀请村委会委员担任听证员,现场查看耕地复垦状况,经过公开听证,听证员认为耕地达到了耕种要求。鉴于诉讼请求已经实现,界首市检察院撤回起诉。据村民介绍,复垦后的土地将及时补种农作物。
在实际中,一些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限到期后未按照规定恢复原状,继续使用的情形时有发生,耕地资源遭到破坏。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界首市检察院能动司法,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结合通知要求,开展监督临时用地整治专项活动,让临时用地也有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