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安徽法制报》4版
原标题
以检察履职 架起无“碍”桥梁
本报通讯员 尹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近年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
日前,龙子湖区检察院对辖区部分为民服务中心未设置无障碍坡道、长期违规占用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无障碍设施功能提升。同时,针对特殊群体普遍反映的农贸市场未设置无障碍标识、无障碍设施不达标、无障碍卫生间设计不规范等情况,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
截至目前,8处农贸市场及3个无障碍卫生间均已整改,现场无障碍环境均得到规范化建设,增设无障碍标志、宣传标语等20余处,全力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相关做法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从民生入手守护公共利益,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实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以检察履职架起无“碍”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