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在市森林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
4月13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在市森林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旨在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提升森林公安办案质量。这是加强林业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林业资源的刑事犯罪的一项重大举措。
雨山区检察院在联席会上会同市农委、市森林公安局共同签署了驻森林公安检察室的工作原则及工作细则,确定派驻检察室在“一个共识、两项制度、五不工作原则”的框架下有序运行。雨山区检察院指定专人派驻检察室工作,针对森林公安局的立案、撤案活动、调查取证、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情况等侦查活动,以及约谈犯罪嫌疑人积极落实生态修复义务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同步监督等形式,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提供法律政策解读,引导森林公安侦查人员明确侦查取证方向,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玫帆指出,派驻检察室是延伸检察职能重要载体,要求派驻检察干警掌握林业知识,主动与森林公安部门多沟通多商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对接和配合,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合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典型,切实发挥生态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切实维护林业资源,促进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市农委主任张大波表示,市森林公安局要全力配合协助检察室开展工作,做到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共同推动工作机制落实,借助检察室的力量,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