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别样的监督
时间:2013-10-16  作者:周亚群  新闻来源:新安晚报-检察之光 【字号: | |

      7月23日,骄阳似火,控申科科长带着老徐推开民行科办公室的门,“法院把我的低保钱给扣了,我拿什么过生活!检察院要是不管,我就上访去!”老徐情绪非常激动。我赶紧一边招呼他坐下慢慢说,一边给他倒了一杯水。

    老徐是一名残疾退伍军人,在芜湖县水产公司工作,后来公司倒闭,一直靠低保为生。去年因欠董某8万元钱被董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老徐还本付息,因老徐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于2012年11月裁定冻结了老徐的低保账户。

    弄清了原委后,我趁机做老徐的思想工作,指出他不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是错误的。针对低保账户被冻结一事,我表示去法院调查清楚后给他一个答复,老徐将信将疑地离开了。

    事不宜迟,我与同事立即赶到芜湖县法院执行局,找到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也是一肚子怨气,一方面是申请人总是埋怨法院执行不力,一方面是被申请人仗着自己没钱,认为法院拿他没办法,所以才冻结了老徐的低保账户。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冻结财产时,必须保留被执行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因此,老徐的低保账户可以冻结,但必须每月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其生活费用。承办法官说:“这个规定我知道,只是因为太忙了,没时间每个月为他跑银行取钱,何况老徐态度这么差,欠债不给还理直气壮。”我提议半年付一次生活费。承办法官说:“只怕老徐不同意。”我说:“试试看吧。”

    经调查芜湖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435元,老徐的低保金每月684元,也就是说,法院应该每月返还给老徐435元,维持最基本生活,余款方可执行给申请人。情况弄清楚后,我做老徐思想工作,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开导,老徐同意半年去法院领取一次生活费。一周后,老徐如愿拿到了几千元生活费,谢道:“姑娘啊,真的是太感谢你们检察院了,我已经拿到生活费了……”法院复函:这样的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由于检察院的介入,矛盾纠纷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