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调解现代版“六尺巷”之争
时间:2013-12-13  作者:王丽森  新闻来源:新安晚报-检察之光 【字号: | |

     11月13号下午4点,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后,泾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赵宗跃匆匆赶往泾县琴溪镇马鞍村,进行一起民事纠纷调解。

     事情原本不复杂。马鞍村村民王强想重建自家将要倒塌的厨房,可是因为邻居杨刚在家门口修建了院墙,使原本的路变得只有1米宽了,王强运送建筑材料的农用拖拉机不能通行。王强想让杨刚将院墙拆除并向院内缩回一些重建,杨家不肯。后马鞍村委会、琴溪镇政府和镇土地所都进行了协调,杨家就是不肯。王强向泾县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碍,泾县法院进行调解,无果。王、杨两家矛盾不断升级。为此,王强到泾县检察院民行科申诉。赵宗跃了解情况后,认为王强如果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监督,需等该案经法院裁判以后,王强不服裁判方可,这样的话,该纠纷一时就得不到有效化解。为了更好化解矛盾,赵科长决定介入该案进行调解。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赵宗跃与该县司法局、信访局、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王、杨两家该案的代理律师联系,并取得支持,共同前往村里进行现场调解。

    赵宗跃先到王强家实地查看了厨房以及进出的道路情况,证实了王强所说,后到杨刚家了解情况,杨刚妻子告诉赵宗跃,其院墙是砌在老房子的宅基地上,并未侵占王强家的道路,并对王强向琴溪镇国土所举报、向泾县法院起诉等做法很气愤。赵宗跃经过现场查看和走访,证实了杨刚妻子的说法。他从王强家的实际困难、两家邻里关系的和睦、社会稳定的维护出发,提出杨家将院墙向院内移,院墙拆除重建全部由王强家负责,同时给予杨刚家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方案。经过赵宗跃耐心细致的工作,入情入理的调解,杨家答应了将院墙向院内移一些。但两家对院墙内移多少距离又产生分歧,一时调解又陷入僵局。赵宗跃兼顾这两家意见取中间数,亲自用皮尺测量道路宽度,画出院墙内移以后的具体位置,请两家直观地看院墙内移后的状态,最终确定了两家都能接受的院墙内移距离。

    经过一番公正、细致的工作,最终王强、杨刚谈妥了经济补偿数额,在各个单位工作人员及双方律师的见证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握手和好。王强随后撤诉,给该院民事行政科送来了“民行检察解民忧,化解矛盾促和谐”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