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阜阳市院举行阜阳市石油公司一案听证会
时间:2014-04-21  作者:  新闻来源:省院民行处 【字号: | |
  近日,阜阳市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阜阳市石油公司一案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民行处长姜星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徐涛、万筱平,政协委员王东升,执法执纪监督员吕存鑫、刘速参加,阜阳市石油公司190名职工派出13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阜阳市石油公司1997年改制成阜阳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129万元作为股本入股改制后的公司,但对原公司的清算至今未结束,职工也一直未能得到安置。王云海等190名职工一直为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等进行申诉。该院为充分了解本案的真实情况,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举行本次听证会。听证会围绕本案的焦点问题展开,对原石油公司改制的性质,纠纷是否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改制后职工的岗位和持股情况等问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证会结束后,又听取了与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合议。

  通过听证会等阳光检察行为不断回应、引导、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满足公众知情权,为群众释疑解惑,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既塑造了开放、平等、尊重、包容、沟通的民行检察工作方式,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