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宿州埇桥“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时间:2018-08-27  作者:  新闻来源:新安晚报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凸显诉前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刚性,同时倒逼检察机关自身提升诉前检察建议质量,近日,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宣告的方式,直接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本次公开宣告的诉前检察建议,系埇桥区检察院针对该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查处张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全面履行行政职责,致使受损的森林资源未能得到及时修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情形,依法向该林业主管部门发出督促行政处罚执行,及时代为恢复林地原状并组织补种树木的检察建议。 
  公开宣告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向行政机关详细阐述检察建议内容,告知其履职的依据、履职事项、履职期限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当场向林业部门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林业部门负责人办理了现场签收手续,并对如何落实检察建议提出了具体意见。 
  最后,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在共同协作保护林业资源,形成合力保护公益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希望林业部门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与行政执行的衔接,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共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追究到位;共同推动建立后续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林业部门表示,公益诉讼不仅是对行政机关的“督促之诉”,更是检察机关的“协同之诉”,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林业部门将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共同做好林业资源保护工作。陈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