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马鞍山花山区:出台《检察建议书制作暂行规定》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讯(李平)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日前出台《检察建议书制作暂行规定》,要求检察建议书必须由案件承办人撰写,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进行统一编号、登记,详细记录建议书发出时间、内容、要求发案单位整改的时限及整改取得的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