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安徽马鞍山:司法为民,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时间:2019-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以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强化“守初心、担使命”政治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

领导重视,构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一盘棋”格局

马鞍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认同为导向,以首办解决为目标,将心比心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全局性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严格规范,做好群众信访事项程序回复和实体答复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共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67件,除匿名无联系方式1件外,均在七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七日内回复率100%。控申部门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分流到各职能部门后,加强联系,跟踪督办,要求办案单位在三个月内给予实体答复或办理进展答复。各部门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快速办理。

一是专人负责让回复更高效。

明确七日内程序性回复流程,控申部门收到群众信访材料七日内,由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进行分类接收登记、分流处理、跟踪办理回复、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确保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百分百。

二是分类回复让渠道更畅通。

视信访事项内容转本院职能部门、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或其他部门处理,根据群众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分类回复,有手机号码的采用网上信访子系统短信回复,有详细地址的通过检察专递或挂号信进行信件回复,有固定电话的采取12309检察服务电话回复并作电话记录,确保回复渠道畅通,让信访群众知晓其信访事项的分流处理情况。

结果答复让群众更满意。

明确办理结果答复流程,各业务职能部门承办检察官或者办案组自程序回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申诉信访事项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结论,向信访群众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文书送本院控告申诉部门。因案件复杂,逾期未办结的,向当事人答复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同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相关情况,后续每月向当事人答复一次。

分类审查,提升实体性审查能力和矛盾化解效果

控申和各业务部门在办理群众信访申诉案件时,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采用面对面耐心听取诉求、现场核实深入细致开展实体性审查,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尽快解决、及时回复群众信访诉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主动摸排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办结3件,已发放司法救助金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