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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组织卖淫”黑社会团伙受审
时间:2018-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仅因他人经营的足浴店影响了自己组织的卖淫女“做生意”,竟然纠集人将对方打伤。日前,由安徽省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吴某等9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刘某、方某、蔡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一案开庭审理。这是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蜀山区院起诉的第二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蜀山区院指控,2017年,毛某为牟取利益,与吴某、刘某、方某、蔡某组成卖淫集团,吴某、刘某、方某租赁房屋作为卖淫地点,组织多名妇女在合肥市三处地点从事“站街招嫖”的卖淫活动。毛某作为集团的领导者,为吴某、刘某、方某及卖淫妇女划分固定的“站街招嫖”区域、配备对讲机、确定与卖淫妇女三七分成、解决卖淫女与“同行”和嫖客之间的纷争、通知警察的动向,并在卖淫女被警察处罚时“帮忙解决”。故而形成以毛某为首、成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集团。旗下卖淫女通过“站街招嫖”的方式向他人卖淫多次被行政处罚。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打击,这伙人居然在派出所附近设置监视岗哨,提前给同伙通风报信。

  不仅如此,2017年11月24日22时许,因旗下卖淫女在被害人杜某经营的足浴店门口“站街招嫖”时,吴某、刘某与杜某发生争执,吴某便电话邀集数人,将杜某打伤。

  2018年1月至4月,公安机关将毛某等9人陆续抓获归案。

  据悉,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蜀山区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依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加强立案监督、追漏犯漏罪力度,让法律监督贯穿立案、侦查、审判全过程。

  (合肥晚报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