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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县首例涉恶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9-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0月9日下午,由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王夕凯为首的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集团首要分子王夕凯被以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王夕凯先后纠集被告人陈学伟、王落点、王国栋、蔡压力、王笑雨等人,在蚌埠市固镇县、淮上区境内,以汽车租赁店为据点,采取恐吓、威胁、滋扰、纠缠、殴打等“软暴力”或暴力违法犯罪手段追讨债务,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多达9起,逐步形成了以王夕凯为首的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地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镇县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意见,并根据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及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