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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检察:周某、刘某等7人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0-01-03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网 【字号: | |

    2019年12月20日,经郎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刘某等7人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案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周某等7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刘某等7人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均处罚金。 

此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被告人周某原本已逃到国外,但听说我们对其他同案犯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遂决定回国自首。 
  周某等人涉嫌“套路贷”案件,经被害人张某等人报案,由郎溪县公安局于2019年6月4日立案侦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潜逃,刘某等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投案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9月16日,郎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刘某等 
  6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移送郎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听取了辩护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经讲解和宣传,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承办检察官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来办理这一案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6名犯罪嫌疑人签订了具结书,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案件被起诉至法院。这也是郎溪县检察院首次在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但此时周某仍在跨境潜逃之中,并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案件起诉不久,周某从境外给郎溪县公安机关打来电话,表示要回来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得到从宽处罚。周某到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正是你们检察院的制度好,我才回来自首的。我本来都成功逃到柬埔寨了,我在那边有很多朋友,完全可以在那边正常生活的。但是听说了这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回来自首。”在一次提审中,周某主动对检察官说起了这些。 
  因周某积极配合,也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决定适用“认罪认罚”。后经与法院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更有利于认定案件事实和准确量刑,检察机关提出延期审理刘某等6人“套路贷”案件的建议,同时将周某与同案犯刘某等6人并案处理。12月5日,郎溪县检察院向法院追加起诉了周某案件。 
  12月20日,郎溪县法院开庭审理周某、刘某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一案。庭审中,周某、刘某等7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真诚悔罪,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吴贻伙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