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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花山:全案不诉助力迷途少年归正途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30日,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连续开展了两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仪式,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经过认真审查,结合社会调查结果,对一起涉7名未成年人的聚众斗殴案件分别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起案件是一起特殊的聚众斗殴案件,涉案的7名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均系高二学生,后经高考,已有1名未成年人考上了大学;直至审查起诉,仍有4名未成年人复读,备战今年高考;名未成年人即将被大型国企招录。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犯罪事实清楚,但犯罪情节轻微,各犯罪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并积极认罪认罚。检察官结合社会调查情况、综合评估案情,3月30日,分情节依法作出不同处理决定,对其中3名组织者适用未成年人特殊程序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4名参与者均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现场,检察官将宣告环节延伸成一场法治宣讲和亲职教育,协同未成年人辩护人,结合实际、列举案例,提高孩子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真情沟通,在宣告室内拉起友谊的双手,一笑泯“恩仇”;借助相聚,构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父母间的沟通桥梁,学业的负担、辛勤的养育……彼此敞开心扉,围绕心头的不解终于释怀,宣告室内显得格外温暖。 
  这个温情的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2021年2月,花山区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7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随即展开社会调查。小李(化名)作为该案犯罪嫌疑人,已在马鞍山市某大型国企实习,且实习期已满,公司需要案件明确处理结果再决定是否对小李进行转正录用。小李及其母亲因为期限问题非常焦急,得知情况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协调已发出的社会调查委托事项,以最快速度取得调查结果,为该案最后处理提供了依据,保障小李顺利就业。 
  得知该案犯罪嫌疑人小王(化名)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家休养,无法到院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做出了上门讯问的决定。见面时,检察官悉心询问了小王的身体状况,随后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就案件事实对其展开具体讯问,并全面向其告知、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小王及其法定代理人当场明确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小王母亲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办案表示真诚感谢,小王也表示会认真悔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花山区检察院主动结合工作实际,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抓手。充分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理念,用实际行动守护迷途少年回归正途,为未成年人向阳成长保驾护航。